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與我們價值觀不同的人,你認為尋常的事情在別人眼里卻是十分的瘋狂,價值不同的人,最后注定還是要分開,接下來就隨小編一起來看一下這篇文章,請大家欣賞。
在《刀鋒》中,伊莎貝爾是拉里的女朋友。
毛姆這樣描寫伊莎貝爾:“她身材高挑,鵝蛋臉,直挺的鼻梁、美麗的雙眼,還有豐厚的嘴唇。她活潑大方、詼諧開朗,也懂得享受生活,歡快的性格足以感染他人。”
我們可以想象,伊莎貝爾是個招男人喜歡的漂亮女孩。她不僅有姣好的面容,還有個熱衷于社交活動、家財萬貫的舅舅。
門當戶對 vs 兩情相悅
在每一個漂亮女孩的愛情中,似乎都有一個金三角,我愛你,你卻愛著她。
在書中,富二代格雷有很多仰慕者,但他只對伊莎貝爾情有獨鐘,但伊莎貝爾愛的人卻是拉里。格雷,又是拉里的好朋友。
拉里剛從一戰(zhàn)的戰(zhàn)場回來,整天讀書、閑逛,拒絕了格雷給他介紹的工作。我們似乎可以感受到,伊莎貝爾和拉里的愛情,會因此經受考驗,一方面來自伊莎貝爾的家人,一方面來自輿論壓力。
所謂門當戶對,在婚姻中是一個金科玉律。
對于伊莎貝尓的婚事,伊莎貝爾的舅舅艾略特和現在很多家長一樣現實:
我們都認識亨利·馬圖林先生好多年了。他為人耿直,十分富有。格雷又即將進入芝加哥一流的公司,未來前程似錦。他想娶伊莎貝爾,而從女方的角度來看,這樣才剛好門當戶對。
一面是愛情,一面是財富,伊莎貝爾面臨著選擇。她也極力勸拉里去格雷的公司工作,他至少要有份工作,才能夠結婚,能夠養(yǎng)家糊口。
伊莎貝爾的考慮不無道理,畢竟女生都是需要安全感的。她要的這種安全感,拉里卻給不了。
她是現實的,拉里是理想化的;她是務實的,拉里是務虛的。兩者無所謂對錯,只是個人選擇。然而,愛情一旦涉及婚姻,必然要思考更多現實條件。
伊莎貝爾的舅舅艾略特告訴她:
就我三十年來的經驗,我可以告訴你,婚姻這檔事啊,依照地位、財富和社交圈來安排,絕對遠遠好過只因為兩情相悅就結婚。
艾略特對待愛情也是冷靜、現實的,正如現在很多人一樣。
然而我以為,拉里和伊莎貝爾是可以走下去的,直到我看了后面。
好好讀書 vs 好好過日子
拉里去了法國,拉里去了巴黎,住在一個小旅館里,為的是讀書方便,因為附近就是國家圖書館和巴黎索邦大學。
他在學習希臘文,讀歌德、席勒、海涅的作品,也讀荷爾德林和里爾克,試圖從中尋找活著的意義。
這讓伊莎貝爾很是驚奇。
拉里告訴伊莎貝爾,在巴黎的這兩年,他讀了很多書,一天讀八到十小時,還去索邦大學聽課,法國文學所有重要作品幾乎都念過了。他也看得懂拉丁文,程度和他的法文差不多。
伊莎貝爾問他:“這是為了什么。”
拉里微笑著說:“獲得知識啊。”
“聽起來不太實用。”
“可能不實用,也可能很實用,但是非常有趣。你真的很難想象,讀懂《奧德賽》的原文有多么令人興奮,仿佛只要踮起腳尖,伸出手來,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
但在伊莎貝爾看來,他學死掉的語言是毫無用處的。如果學的知識派不上用場,就沒有什么好處。
然而,在拉里看來,單單有了知識就很滿足,就好像藝術家能創(chuàng)作就很滿足一樣。
這樣的對話,其實在現實中也不時發(fā)生,F在,很多人鼓吹知識無用論。在那些人看來,能掙到大錢,每天吃喝玩樂,就是最幸福的人生。讀那些死人的作品,既沒有意義,又很迂腐。
“你看你,讀了二十多年書,有啥用?我小學都沒畢業(yè),不照樣比你有錢?“
而說這種話的人,往往是最積極送自己的孩子或孫子去上各種輔導班,希望子孫出人頭地的人。只是,太功利性地看待讀書,是絕不會讀好書的。
龍應臺有一句話說得很好:
孩子,我要求你讀書用功,不是因為我要你跟別人比成績,而是因為,我希望你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有意義、有時間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謀生。當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義,你就有成就感。當你的工作給你時間,不剝奪你的生活,你就有尊嚴。成就感和尊嚴,給你快樂。
拉里正是享受讀書帶給他的快樂,那是能給他帶來內心安寧和滿足的事。但伊莎貝爾認為,做人要面對現實,人活著就是要好好過日子。
然而我覺得,讀書和好好過日子并不沖突。他們之間,不是簡單的物質和精神追求的差別,而是在骨子里,他們就不是一類人,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
毛姆說:“看樣子,你們兩人的性情真是格格不入,幸好是在婚前就發(fā)現了。”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正因為拉里和伊莎貝爾骨子里對生活的看法就是不同的,所以在他們聊天的時候,就只能話不投機半句多。
拉里說:
“這一兩個月,我在讀斯賓諾莎的作品,不敢說理解得透徹,可是非常開心,好像乘著飛機,降落在層層山巒中的一片高原,萬籟俱寂,空氣清新,有如好酒沁人心脾,實在太美妙了。”
但伊莎貝爾顯然對這些不感興趣,她問:“你打算什么時候回芝加哥?”
拉里說,他現在還不能回去,面前有一大片的精神文明沃土在向他招手,他很想快點游歷一番。
“我想確定究竟有沒有上帝,想弄清楚為什么有邪惡存在,也想知道我的靈魂是不是不死,還是身體的死亡就是終點。”
“但是,拉里,”伊莎貝爾微笑著說,“這些大哉之問存在好幾千年了,如果有答案的話,肯定早就有人找到了。”
“這些話聽起來都很幼稚,應該是大學生才會有興趣,畢業(yè)后就會忘光了,他們得設法討生活啊。”
生活,在伊莎貝爾那里是個繞不過去的話題。對此,拉里說,他的求知欲不亞于格雷的賺錢欲。他覺得花幾年充實自己,即使白忙活一場,跟做生意失敗的人相比,也差不到哪兒去。
伊莎貝爾說,她想去希臘,想過體面的生活,想穿香奈兒。拉里卻說:
就算不買香奈兒的衣服,依舊可以穿得很體面。
這句話忽然讓我想到《我的前半生》中的羅子君。
他們的關系走到最后,也必然是分道揚鑣這一個結局。
伊莎貝拉和拉里解除婚約后,第二年就和格雷結婚了。后來,格雷破產了,她又遇到了拉里。
伊莎貝爾很想知道拉里這十年來忙了些什么。
“噢,我就一直在閑晃啊,先在德國住了一年,也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一陣子,后來又跑到東方國家四處旅行。”
聽到拉里在印度的鄉(xiāng)村住了兩年,伊莎貝爾驚呼:“你怎么能待得了兩年?”
“轉眼就過去啦。以前有些日子反而感覺要漫長得多。”
“這兩年你都在做什么?”
“讀書、散步、大船游西泄湖或打坐冥想。”
想必聽到拉里這一番話之后,伊莎貝爾內心充滿不解,花兩年時間在印度鄉(xiāng)村待兩年,可能在她看來是瘋了。
是啊,有些人覺得瘋狂的事,在有些人看來就是再正常不過啊。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他們之間沒有誰對誰錯,拉里的選擇也好,伊莎貝爾的不解也罷,無外乎反應了各自內心的不同追求。
你覺得吃喝玩樂是幸福,我覺得讀書閑逛是幸福,僅此而已。我們都因自己所認為的幸福而做著選擇,也都因自己所選擇的事情而感到幸福,這就足夠了。
只是,不要和一個價值觀不同的人生活,所以,拉里和伊莎貝爾注定是要分開。
書中,敘述者毛姆和伊莎貝爾有這樣一段對話:
“我之所以放棄拉里,唯一的理由就是不想影響他的前途。”
“少來了,伊莎貝爾,你明明是為了鉆石和貂皮大衣才放棄他的。”
我想,幸好,最后他們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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