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長制資料補充
1、總河長設立和公告情況
(1)縣級主要河流全部明確縣級河長(分級分段河長)并公告;
(2)鄉(xiāng)級主要河流全部明確鄉(xiāng)級河長(分級分段河長)并公告;
(3)公告形式包括報紙、電視、網絡等,鄉(xiāng)級可以是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務信息公開欄。
···2、河長公示牌的設立情況
公示牌已毀損及時修復;監(jiān)督電話撥打有人接聽,各級河長如崗位調整,新河長到位1個月后未更新河長公示牌(待市級河長調整后及時更新)。
····3、人員到位情況
包括專職人員(含正式編制、抽調人員)和兼職人員,縣級河長辦專職人員3 人以上。(河長制辦公室專職人員與兼職人員,以文件證明)
4、工作經費保障情況
縣級河(湖)長制辦公室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或有穩(wěn)定資金渠道。(證明材料)
5、縣級約談制度、縣級警長制制度
6、縣級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并開展活動(世界水周,征文,漁政野生保護)
活動包括聘請社會監(jiān)督員或民間河湖長、開展河湖志愿者活動、征文、攝影展(賽)、知識競賽、科普活動、河湖管護建議、微信公眾平臺、六進(進單位、進機關、進企業(yè)、進學校、進社區(qū)、進鄉(xiāng)村)等。
7、資金投入機制。
縣級建立河湖治理保護資金投入機制并落實。
8、鎮(zhèn)街級河長湖長履職情況。
(1)組織召開縣級總河(湖)長會議部署工作;
(2)河長簽發(fā)專項行動等工作部署;
(3)河長召開專題會議協(xié)調解決重大問題;
(4)河長巡河次數(shù)均達到制度或計劃要求;
(5)河長巡河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督辦;
(6)河長開展對下級河長及同級河(湖)長制組成部門進行考核。(會議記錄,文件下發(fā))
9、督察與考核結果運用情況
縣督察下級河(湖)長制工作并推進整改落實,針對河(湖)長不作為、慢作為或對重大問題整改不到位開展問責。
····10、“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檔”情況
組織編制完成并印發(fā)縣級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組織建立縣級河湖“一河(湖)一檔”。
11、宣傳與培訓情況
(1)縣級通過電視、網站、報紙、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宣傳報道河湖長制;
(2)國家媒體宣傳或報道;
(3)縣級河長辦組織河(湖)長制培訓;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組織開展河(湖)長制培訓。
12、“清四亂”等專項行動部署情況
縣級“清四亂”等河湖整治專項行動并部署
13、河湖管理保護范圍劃定相關資料及進度
14、農村河道及污染整治
(1)部署開展農村河道整治或農村污水治理并取得明顯成效;
(2)部署開展農村畜禽養(yǎng)殖污染治理并取得明顯成效。
15、河湖生態(tài)綜合治理修復情況()
組織開展河湖生態(tài)綜合治理修復工作并取得明顯成效;組織開展河湖水域圍網肥水養(yǎng)殖整治并取得明顯成效。
備注:在完成事項后面注明:(已完成)
在未完成事項后面注明:(未完成,并注明預計完成時間)
例如:15、河湖生態(tài)綜合治理修復情況(已完成)
12、“清四亂”等專項行動部署情況(未完成,補發(fā)專項行動部署文件。預計2天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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