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調解工作經驗之總結
法庭調解工作經驗之總結對一名優(yōu)秀法官的法庭調解工作的調查報告201*年11月27日星期二10:48
在實習期間,我跟隨付風海法官學習,他的法庭調解工作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付風海法官,河北省內丘縣人民法院馮村法庭庭長,人到中年,知識廣博,業(yè)務精深,睿智善言,期間他帶領的法庭榮獲市“基層先進法庭”、省“集體二等功”、“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他主管的民事案件調解率常在80%以上。且無一上訴發(fā)還、改判,無一設法上訪,從根本上化解了民事糾紛,不留矛盾隱患,多次得到上級和周邊百姓的好評。
觀察付法官的實際工作和研讀他的工作報告,可以大致歸結他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一,重視調解工作,注重庭前調解和庭中調解相結合。付法官在工作上取得的突出成就,緣于他對調解工作的重視。他認為訴訟審判制度在處理民事糾紛時存有一定的缺陷,而調解工作有利于從根本上化解人民之間的矛盾和糾紛,不易留下隱患,這樣才符合人民和國家的利益。在這種觀點的驅使下,他在處理民事案件時,首先想到的就是調解。無論是在庭審之前,還是已經進入了庭審階段,能有調解的機會,他都在法律允許范圍之內,積極認真地進行調解工作,爭取使訴訟雙方握手言和。
第二,注重法庭調解工作與訴前人民調解工作緊密合作,化矛盾糾紛于萌芽中。付法官除了在法庭受理案件后進行調解外,還積極地下鄉(xiāng)去發(fā)現(xiàn)萌芽中的矛盾,通過鄉(xiāng)鎮(zhèn)干部、村委干部以及基層人民調解員的配合,在小矛盾演變成大矛盾、非得訴訟解決之前,化解矛盾于萌芽中。這樣雖然付出了額外的辛苦,但卻極大程度的減少了復雜糾紛甚至刑事案件的發(fā)生,總體上減輕了司法工作的負擔,有利于一方治安的穩(wěn)定,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立。
第三,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效率。光調解沒有成效也不行。付法官說:“調解是一門藝術!彼谡{解時,及其注重調解的方法和手段。他在工作報告中曾總結自己的調解工作經驗,任務應靈活運用各種手段進行調解。針對不同性格的人要運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對于一些思想先進的人可以進行思想溝通,說服其犧牲讓步,而對于另一些人則可直陳利害;對于科學文化素質較高的人可以進行科學的理論溝通,對于一些迷信較重或信奉宗教的人,則不宜直接進行科學方面談話,而應委婉另行方法解決。等等。
第四,調解人員應有廣博的知識,例如心理學、管理學乃至宗教的一些知識。付法官曾開玩笑說:“要做好基層法官,一要會相面,二要會算卦!彪m是玩笑的話,卻道出與個人溝通時,應要用相宜的方法很多地區(qū)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迷信心理。廣博的知識和經驗,是調解時靈活運用各種方法的前提和基礎,這也才能和不同的當事人做更好的溝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堅持以自愿為原則。這是調解工作的基本原則,做到這一點,才能真正實現(xiàn)矛盾的徹底解決,也才是調解工作的宗旨所在。
付法官的法庭調解工作經驗給了我很深的啟迪。我們應深刻了解到調解工作的重要性。我國很早就建立其一套包括訴前人民調解、法庭調解等在內的調解制度,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大特色。調解制度也的確有其巨大的優(yōu)越性,發(fā)揮著良好的作用:調解制度有利于節(jié)省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徹底化解糾紛矛盾,彌補訴訟制度的不足等等。在建立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們更應完善調解制度,讓它在新時期繼續(xù)為社會主義法治乃至社會安定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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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關于民事調解工作經驗做法總結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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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地處**省**平原,是一個人口、農業(yè)大縣.受理的絕大部分案件的當事人是廣大農民群眾,文化低、觀念落后,缺乏誰主張、誰舉證,舉證不能即敗訴的證據(jù)意識,對訴訟風險認識不足,認為只要一紙訴狀遞交人民法院,其就可以什么也不過問了,一切事情應由人民法院負責辦,將敗訴和無法執(zhí)行的責任都歸咎于法院,因此如何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訴訟調解,對維護人民法院司法權威和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法院民事調解工作簡況
伴隨著1982年《民事訴訟法(試行)》規(guī)定的著重調解到現(xiàn)在的《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根據(jù)自愿和合法原則進行調解的法律原則的演變。我院的民事調解工作也經歷了一個起伏的階段。90年代以前強調以調解為主,絕大部分民事案件在法官不厭其煩的說服勸導下均以調解方式得以結案。90年代以后,隨著以司法規(guī)范化和技術化為代表的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實踐,一些法官尤其是受過良好教育的法官不再重視調解,認為調解是法律水平不高和庭審駕馭能力久缺的表現(xiàn),而強調裁決權的行使和判決的說理,追求快審快結,使一部分可能調解的案件“一判了之”。案件調解率逐年下降,大量判決的案件進行執(zhí)行程序,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難度和訴訟成本。201*年以后,隨著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斷推進,以及大量判決的案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無法得到圓滿結案,有些判決成為一紙空文,造成當事人信訪增多,螞!蟻范文網(wǎng)成為不安定的一個因素。強調以調解方式結案和案結事了的民事審判方式再次受到重視。我院也制定了鼓勵和倡導調解的規(guī)章制度。在院領導親自參與和指導下,我院民事案件調解率逐年提高,201*年調解率為56%,201*年為66.4%,201*年達到75%,走在了全省法院民事調解工作的前列,涌現(xiàn)出眾多民事調解能手,其中民一庭助審員李先芳、潤河法庭負責人蔣曉被評為全省民事調解工作先進個人。民事調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和法律效果。
二、**法院民事調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經驗
調解作為一種糾紛解決方式,在中國已有幾千年的歷史。法院調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一種方式,也是我國多年司法實踐成功經驗的總結,其承載著諸多的社會功能和價值取向。在當前的調解機制下,調解的公正與效果需要法官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法律素養(yǎng)、敬業(yè)精神和對調解規(guī)律、技巧的理解和掌握。我院的具體做法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對調解案件的范圍、調解程序、審限計算、調解方式、方法、調解原則、調解協(xié)議的制作及效力確認,調解書形式的使用及制作都認真規(guī)范、防止調解亂、亂調解。
2、把調解工作貫穿于案件的全過程,除法律規(guī)定不能調解的案件外,對有可能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都進行調解。并根據(jù)案件的不同情況,區(qū)別對待,采用不同的調解方式,立案時,開庭前,庭審中,庭審后,甚至在宣判時都不遺余力地做當事人工作,努力促成調解,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結事了,化解雙方矛盾。
3、不斷加強職業(yè)道德、業(yè)務能力培訓,熟練掌握調解藝術。首先我院要求所有法官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的理念,做到真正執(zhí)行法律、真誠對待當事人,使當事人理解法官為他們解決糾紛的良苦用心,從“法官樂于調解,善于調解”向當事人樂于調解發(fā)展,以促使他們相互寬容諒解,息訴罷訟,握手言和。其次吃透案件,找準焦點,抓住關鍵,把握心理,認真梳理并分析糾紛的
本篇文章來源于螞蟻范文網(wǎng)|原文鏈接:成因,雙方爭議的焦點所在,當事人訴訟的目的,螞$蟻,范文網(wǎng)案件所涉及的法律,以尋求調解的最佳切入點和突破口。因勢利導地做當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實現(xiàn)當事人合法權益。第三,在調解時間上,我們采取全天候方式,只要當事人有調解意愿,可以隨時進行調解。在調解方式上采取面對面、背靠背調解。在調解方法上,我們推行根據(jù)案件和當事人的不同特點,因人而異,因案而異地進行調解,做到對癥下藥,有的放失、辯法析理,勝敗皆服。
從我院民事調解工作的經驗來看,調解作為社會治理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在現(xiàn)有司法體制和司法環(huán)境中,雖不可能如理論設計的那樣達到一種理想狀態(tài),但作為傳統(tǒng)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仍具有著無限的生命力。下面截取幾起調解成功的案例,可對我院調解工作的開展情況略見一斑
心系群眾息紛爭
201*年以來,在和諧司法工作的要求下,我院將調解工作放在民事審判工作的首位,但是我們并不簡單地將調解作為一種結案方式,更多的是能讓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感受到法官的真誠,法律的公平和正義,真正使當事人在結案后做到相互諒解而和平共處。倍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靳亞章”案件是一起靳亞章于1997年起訴其所在村民委員會為漁業(yè)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因當時立案手續(xù)不完善等種種原因,該案一直未能開庭審理。201*年5月被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以“十年未開庭的官司”予以報道。給我院帶來很大負面影響。靳亞章在案件被報道后,精神壓力也極大,經常提出一些超出訴訟范圍甚至近似無理的要求。民一庭同志接手此案后,在分管副院長李盛泉同志親自指導協(xié)調下,多次到靳亞章家中認真聽取意見,充分體諒其難處,并及時為其解決了生活中的困難,將案件一直未開庭的原因向其進行了解釋。同時數(shù)十次前往靳亞章所在村民委員會說明情況,進行法律釋明,兩次前往合肥市進行漁業(yè)專業(yè)知識方面的咨詢,為公平、公正審理此案打下基礎,真正把“為民、利民、便民”的工作方針貫徹到工作中去,最終雙方當事人被我院領導和具辦人的真誠耐心和無私所感動,通過調解圓滿解決了糾紛。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在其后期的節(jié)目中也對我院的調解工作予以肯定報道。重塑了我院高效、公正、文明執(zhí)法的新形象。
耐心調解促平安
隨著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變革的不斷發(fā)展,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圍也不斷擴大,諸如各類人身損害賠償、勞動爭議、征地拆遷補償、土地調整等大量矛盾突出的糾紛涌入人民法院訴訟程序,相對于這些法律問題復雜的案件來說,婚姻家庭關系案件仍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的“重頭戲”;橐黾彝リP系是社會穩(wěn)定的基礎,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細胞。如處理不當,往往容易引發(fā)惡性案件。民一庭助審員李先芳同志就是處理這類案件的能手,她不但注意調解,而且善于做調解工作,她總是用情去聽,用理去勸,用心去感受,去化解。豐富的社會經驗和人生閱歷使其對調解得以應手。多少對劍拔弩張,感情破裂的夫妻,在她的耐心勸解下平和分手,多少對尚有感情的夫妻在她的勸導下破境重圓。
201*年她處理一起原告王某與其丈夫趙某離婚案件,王某已是第三
次到法院起訴與其夫趙某離婚。案件一到法院,王某就哭著說:“李法官,請給我作主,這一次就是死我也要離婚了”。第二天,趙某就氣勢洶洶地跑進法院說:“我堅決不同意離婚,誰判決離婚,我就同王某同歸于盡。”并拿出隨身攜帶的一把水果刀。面對情緒激動的兩個當事人,李先芳經過多次接待,發(fā)現(xiàn)他們確實感情不合,多年不在一齊共同生活,夫妻關系名存實亡。丈夫認為妻子看不起他,有外心,嚴重傷害了其自尊心,就是拖死對方,也不離婚。案子的重點就是做好丈夫
本篇文章來源于螞蟻范文網(wǎng)|原文鏈接:思想工作,慢慢勸其同意離婚。李先芳耐心聽取趙某的傾訴,多次到其家中長談,勸其樹立自強自立的觀念,只要自己振作起來,將來一定還能找到更合適的意中人,再建幸福家庭,并數(shù)次和其子女對話,說明父母長期不和,維持這種名存實亡的關系對雙方均是痛苦,勸其父親振作起來。在李先芳同志的耐心勸導下,雙方最終平靜地協(xié)議離婚了。一枚不穩(wěn)定的“定時彈”被拆除了。
誠心調解換和諧
作為基層人民法庭的法官,接觸的是最基層的人民群眾,處理的是一些簡單瑣碎的糾紛。潤河法庭負責人蔣曉就經常面對很多“不起眼”的小案件和法律知識欠缺,又請不起律師的當事人。但他從不輕視這些小案件和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因為小案件往往涉及到百姓生活和社會安定和諧。對此他總是以寬容的態(tài)度誠心對待,充分尊重他們的尊嚴和利益。針對不同的案件,認真進行矛盾分析,做好調解工作,化解矛盾。他所處理的案件,調解、撤訴率均在70%以上。相鄰關系這類案件就是看似一些瑣碎小事,但往往隱藏著巨大危險的案子,如不能準確及時處理,有可能引發(fā)嚴重后果,成為社會不穩(wěn)定的因素。201*年蔣曉同志處理一起雙方當事人均是同一村民小組成員的房屋相鄰關系糾紛案件。原告建房時,其房頂上的花墻比被告房頂上的花墻高出一磚。被告認為按當?shù)仫L俗習慣,這是原告故意壓制其,雙方為此多次發(fā)生爭吵,相互詆毀,結怨很深。而被告在建院墻時,原告認為被告故意不給其留出路,影響其通風采光,多次阻止被告建院墻,并召集親朋數(shù)十人準備械斗,雙方沖突一觸即發(fā)。蔣曉同志在處理此案時,多次到現(xiàn)場實地勘查,在分析雙方過錯的基礎上,數(shù)次組織調解,并通知雙方親朋和基層組織的領導到場,共同做雙方思想工作。指出鄰里之間本應團結互助,尊重善良風俗,共同搞好生產生活,雙方再鬧下去,不僅要承受巨大精神壓力,而且經濟上也會受到嚴重損失,破壞親朋和鄰里之間的安定生活。在蔣曉同志多次真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識到人民法院確實是在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被告主動給原告留出走道,原告也無償拆除了高于被告房屋的花墻,雙方握手言和,并保證今后和睦相處,永作好鄰居。
如今,調解在我院蔚然成風,走進各業(yè)務庭辦公室,只見當事人在和平的氛圍中真情訴說,真心交流,法官始終保持著說理釋法不說情,公平公正不交易的調解原則。這里處處洋溢著尊重與溫暖,共同譜寫著和諧新篇章。
本篇文章來源于螞蟻范文網(wǎng)|原文鏈接:近年來,為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縣法院始終把民事調解工作作為化解矛盾糾紛、減少涉訴信訪的重要舉措,不斷提高調解意識,講究調解藝術,豐富調解手段,逐漸摸索出了一套調解工作經驗,有力地指導了民事訴訟。201*年,該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279件,調解、撤訴1858件,調撤率達到了81.5,創(chuàng)歷史最好水平。今年1至8月份,該院民事案件調解率又創(chuàng)新高,達到了84.8,涉訴信訪案件較去年同期下降了48.4。一、更新理念,提高調解意識
縣法院黨組熟悉到,民事調解作為一種民事審判結案方式,在國內素有“優(yōu)良傳統(tǒng)”的美譽,在國外則被譽為“東方經驗”,從目前看,調解已成為符合我國國情的一種司法手段,已從一種優(yōu)良的司法傳統(tǒng)升華為一種現(xiàn)代審判理念;诖,該院把更新干警的司法理念,提高全員調解意識作為重點抓在手上。一是強化調解優(yōu)先意識。近年來,該院一直把全程調解、優(yōu)先調解貫穿在民事審判工作的各個五一節(jié),堅持立案時、開庭前、開庭中、判決前均進行調解工作,達到了不放過任何一個調解機會的目的。二是強化以人為本意識。要求全院干警都要堅定司法立場,把群眾觀點貫穿于各項工作中,把維護群眾利益作為司法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從而做到了廉潔勤政、主動服務,減少了訴訟的冷漠和生硬,為審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關懷。三是強化維護穩(wěn)定意識。在人民內部矛盾已成為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的新形勢下,該院把維護社會穩(wěn)定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探索案件調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調解作為結案的主要方式,從而充分發(fā)揮了案件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四是強化有機結合意識。該院不斷加強民事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聯(lián)系,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訴訟調解和行政調解“三位一體”的調解機制的建立。同時,正確處理調解與判決的關系,未發(fā)生久調不決的問題。對于當事人不愿意調解、雖愿調解但雙方要求差距過大的案件,全部及時做出了判決,未發(fā)生超審限案件。
二、合法規(guī)范,把握調解原則
近年來該院的調解工作嚴格貫徹了“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方針,產結合工作實際確立了“合法、公開、效率、規(guī)范”的“調解四原則”,對指導調解工作規(guī)范利進行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一是正確把合法原則。該院堅持在事訴訟調解的過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內容,都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做到了不違反社會公德,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集體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也未出現(xiàn)強迫當事人調解的問題。二是正確把握公開原則。即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都做到公開調解;離婚案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調解的,可以不公開調解。三是正確把握效率原則。該院堅持以及時、便捷的方法開展調解工作,明確規(guī)定以調解為名而拖拉辦案的法官,按照有關紀委規(guī)定予以處理,有效地防止了調解效率低下的問題。201*年以來,該院調解的案件,80以上均在兩個月內結案,有效地提高了辦案效率。同時,對于當事人不愿意調解、不適合調解的案件以及經調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夠及時做裁判,防止了因久調不決而造成案件審限過長甚至超審限的問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了當事人訴累,節(jié)省了審判資源。四是正確把握規(guī)范原則。在調解過程中,辦案法官堅持儀態(tài)莊重,著裝規(guī)范,使用“法言法語”,沒有出現(xiàn)行為和語言失范問題,樹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制作調解書時,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規(guī)范來進行制作,防止了調解書失范。近年來,該院正確把握“調解四原則”,調解工作做到了合法規(guī)范,沒有發(fā)生違法調解、強迫調解問題,沒有出現(xiàn)超審限案件,也沒有出現(xiàn)調解書不規(guī)范的問題,更沒有發(fā)生因調解工作而出現(xiàn)的信訪上訪案件。
三、建立機制,拓寬調解渠道
為抓好民事案件調解工作,縣法院建立健全了調解治理機制,努力營造“大調解”的工作氛圍,并通過運用社會資源,不斷拓寬渠道。一是領導重視,成立了調解工作領導機構。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以主管民事的副院長為副組長,各民事審判庭庭長為成員的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院的民事案件調解工作。落實了分級負責制,層層抓落實。非凡是明確要求各法庭的庭長,在親自辦案
l的同時,還要具體指導本庭的調解工作,從而逐步營造了“全員調解”的良好氛圍。二是獎優(yōu)罰劣,把調解工作作為考核內容。把案件調解率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目標,列入規(guī)范化治理考核缺席,明確規(guī)定達不到既定標準的庭和人員予以扣分處理同時,還對年終調解率高的庭予以表彰并給予物質獎勵,從而產生了良好的導向作用,大大提高了干警調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201*年,訪院12個民事業(yè)務庭中,有五個業(yè)務庭的調解率超過了85。三是交流經,組織從事民事審判的同志談自己調解工作的經驗和體會。并以在院工作情況上刊登調解經驗、介紹個案的調解方法等方式,宣傳調解典型,開拓調解思路,從而開辟了一條總結交流調解經驗的有效途徑,使全院干警的調解水平普遍提高。今年已涌現(xiàn)了17名調解率在80以上的調解能手。四是構建網(wǎng)絡,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為強化調解效果,該院通過培訓人民調解員、召開調解工作會議、選任調解助理員等方式,逐步構建起一套協(xié)助調解網(wǎng)絡。近三年來,該院九個基層人民法庭先后為全縣12個鎮(zhèn)釣200余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21場次的培訓,有力地增強了人民調解員的法律意識,提高了調解水平。直轄市各鎮(zhèn)召開民事調解聯(lián)席會議12次,化解群體性糾紛17件。三年來,通過人民調解員的努力,先后解決訴前矛盾糾紛200余起,有力地減輕了法律工作壓力,促進了社會和諧。同時,于今年開展了選任調解助理員工作,從12個鎮(zhèn)分別選取2個村作為試點,聘任村中有威望、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協(xié)調能力強的村民為調解助理員,協(xié)助各人民法庭進行調解工作。今年以來,24名調解助理員已協(xié)助調解案件69件。
四、創(chuàng)新方法,豐富調解手段
在近年來的審判實踐中,縣法院逐步完善并推行了搶抓要害法、利益平衡法、辯法析理法、案例誘導法、借力使力法、組織助力法、冷卻處理法和溫情感化法共八種調解方法。在具體調解工作中,該院堅持靈活運用這些方法,將這些方法巧妙有機地結合到一起。一是抓住要害找準點。對于一些爭議標的不大而案情卻相對復雜的案件,并不固守查清事實這一教條,而是本著利益平衡的原則,在盡量查清案情的同時,尋找雙方當事人的實體利益平衡點,圍繞這個平衡點進行調解,取得了較好效果。二是辯法析理善誘導。在民事調解過程中,根據(jù)雙方當事人爭議焦點,理出頭緒,講明法律,說清道理,通過及時耐心的啟發(fā)疏導和說服教育以及相關案例,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如該案審理的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劍拔弩張,情緒激動,矛盾隨時可能激化。對此,該院辦案人員分頭到原被告家中,在指出雙方均有過錯并做其思想工作的同時,向雙方講述了一起因瑣事互毆,打人者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五年而被害人致殘的案例,教育雙方摒棄前嫌。最終通過引導和說服教育,雙方當事人互相道歉,握手言和。三是借力使力巧開鎖。一件案件到了法院,雙方當事人都托人的為數(shù)不少。對此,該院借助雙方“說情人”,利用他們來開當事人的“思想鎖”,為案件調解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同時,積極請基層組織、人民調解員或調解助理員來協(xié)助調解,并針對當事人比較相信代理人、律師的特點,通過代理人和律師協(xié)助法院做當事人的工作,促成調解等方法,取得了較好效果。四是冷熱有別重感化。針對不同案件的特點,準確把握調解時機,分別適用“冷處理”、“熱處理”、“溫處理”等不同方法。所謂“冷處理”,主要是對于打架導致的人身傷害等當事人情緒比較激動或矛盾較為激化的案件,不急于調解,而是先放一段時間,使當事人的情緒“涼”下來,從而使當事人能夠冷靜下來,正確分析形勢,從而愿意接受調解。所謂“熱處理”,就是在當事人已有調解意愿,但還拿不定主意的時候,趁熱打鐵,不失時機地擺事實、講道理,進行“熱調解”!皽靥幚怼保饕侵冈谂c當事人接觸進行調解的時候,要出以真心、付出真情,讓當事人相信辦案人員是他的貼心人,會為他主持公道,從而愿意講出真實的想法,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調解意見。
五、加強協(xié)調,正確處理“三個關系”
在辦案中,堅持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確保調解工作取得最佳成效。一是處理好審判各個環(huán)節(ji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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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系。在立案、送達、審理、執(zhí)行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要建立起密切的銜接關系,使立案庭、審判庭、執(zhí)行局等各部門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相互鑒定,共同做好調解工作,并努力提高調解案件的即時履行。今年以來,該院由立案庭在正式審理前進行調解而結案的案件占全部調解案件的21,并通過立案庭工作息訴12起。而在調解協(xié)調達成后,即時履行率達到了80以上,有效地減輕了執(zhí)行工作的壓力。二是正確處理調解與判決的關系。調解和判決都是法定的結案方式,發(fā)揮著各自的作用。該院堅持不走極端主義路線,做到既不無限夸大調解的作用,在辦案過程中片面追求調解率,甚至導致辦案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決,又做到不將訴訟調解制度視為可有可無,不在庭審中走過場,堅持用最有利于維護當事人權益,最有利于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方式來結案。三是正確處理法律規(guī)定與調解實際的關系。在審判實踐中,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基礎上,正確處理法律規(guī)定與當?shù)氐娘L谷習慣之間的關系。只有雙方當事人自愿,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尊重當?shù)仫L谷習慣以及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確認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合法有效,進一步提高了調解率。
六、政策傾斜,支持調解工作
針對調解相對判決需要耗費較多的時間、精力和財力的實際,該院實行了政策傾斜,大力支持調解工作。一是人員全理配置。選調了一批年富力強,有經驗、素質高、善調解的審判人員充實到人民法庭,并通過合理調動,實現(xiàn)了人民法庭正副庭長全部異地任職,減少了“人情案、關系案”的發(fā)生,使人民群眾更加相信法庭從而愿意調解。二是加強后勤保障。去年以來,新建了兩個人民法庭,并對其他人民法庭進行了修繕,為所有法庭配齊了警車、電話、微機等辦公設備,并于今年上調了人民法庭的辦案經費,為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縣法院的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便利當事人進行訴訟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使法院的各項工作副上了良性循環(huán)的發(fā)展軌道,出現(xiàn)了“三降四升”的良好局面。該院的案件發(fā)改率、信訪案件發(fā)生率、當事人申訴率都較往年有較大幅度下降,而案件質量、辦案效率、案件執(zhí)結案、社會滿足度都有所上升,從而有效地維護了法律的嚴厲性,樹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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