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及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尊敬的**主任及檢查組一行:
按照全國、省、市及縣關于“六五”普法工作的總體要求,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作為“六五”普法對象的重中之重,為此我縣將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擺上普法依法治縣的重要議事日程,嚴格按照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全面結合縣情實際,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離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要求,離適應依法治縣的需要還有較大差距,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進一步跟上,努力推動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常態(tài)化,F(xiàn)將“六五”普法工作啟動以的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匯報如下,不妥之處敬請陳勇主任及檢查組一行批評指導。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全面啟動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自“六五”普法工作啟動以來,我縣普法依法治縣領導小組嚴格按照《“六五”普法規(guī)劃》的要求,將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部、**部和**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核實施辦法》后,我縣及時召開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會議進行了傳達和學習,并經領導小組研究后迅速對文件進行了全文轉發(fā),確保了貫徹的原汁原味,有力的推動了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開頭和起步。
二是全面完成《手冊》征訂,努力筑牢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基礎。要抓好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載體是關鍵。因此,我縣嚴格按照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整體要求,進一步統(tǒng)一了思想,在各單位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仍然不折不扣的完成了《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核手冊》的征訂及發(fā)放工作,累計共征訂發(fā)放《手冊》***本,為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三是認真安排部署,著力推動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常態(tài)化。按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總體安排部署,及時出臺我縣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安排意見,保證了我縣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各單位將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作為一項常規(guī)工作,按時開展學習,及時組織法制講座等活動,深入開展中心組學法用法實踐,使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得到了更進一步的推進,確保了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的常態(tài)化。
四是及時抓好督查,努力實現(xiàn)《手冊》使用的規(guī)范化。自啟動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工作以來,縣普法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面完成征訂發(fā)放任務的同時,不定時的抽查各地各單位的《手冊》使用情況,積極指導各地各單位規(guī)范化使用《手冊》。特別是自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下發(fā)了關于在全市開展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檢查的通知以來,縣普法依法治縣領導小組及時下發(fā)了明傳電報《關于做好201*年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迎檢工作的通知》,對學法用法工作任務及《手冊》的使用作了進一步的明確要求,使各地各單位對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總體來講,我縣的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領導小組是重視的,各地各單位的是認真對待的。但是也還是存在一些問題,如資料規(guī)范的欠缺,隨機抽檢率不足等,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全面完善,確保這項工作能出成效,見實效。謝謝!
擴展閱讀:學法用法工作制度11
道路發(fā)〔201*〕11號簽發(fā)人:冷國東
道真自治縣公路管理所
關于印發(fā)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隊、組、室: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縣法治辦《201*年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安排意見》(道法治辦通〔201*〕2號)精神,不斷提高我所公職人員的法律素質,特制定《道真自治縣公路管理所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道真自治縣公路管理所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主題詞:司法學法用法△工作制度道真自治縣公路管理所辦公室201*年3月17日印
(共印5份)
道真自治縣公路管理所
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
為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職工的法律素質,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使全所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逐步實現(xiàn)制度化、規(guī)范化,根據(jù)縣法治辦《201*年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安排意見》(道法治辦通〔201*〕2號)精神,特制定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度。
第一條全所管理人員為本制度的適用對象。
第二條路政執(zhí)法人員要堅持依法行政原則,要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依法行使路政執(zhí)法權,不徇私枉法,做到嚴格執(zhí)法,廉潔奉公,執(zhí)法為民。
第三條全所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要立足本職工作,認真學法,確保依法行政。要認真學習憲法,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學習與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經濟發(fā)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認真學習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認真學習新頒布和新修定的法律法規(guī)。
第四條根據(jù)每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學法安排,全所管理人員都要積極參加法律知識學習。全年參加集中學習法律知識不少于48課時,并做到有教材、有筆記、有心得,每人每年學習筆記不少于5000字。
第五條所黨支部要把法律學習納入支部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方面。
第六條結合工作需要,就有關重要政策和法律問題,組織全所管理人員進行專題法律知識學習,每年不得少于兩次。
第七條全所管理人員要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與特點,聯(lián)系工作實際,確定學習內容,堅持自學,并主動接受各種形式的輔導,努力提高學習效果。
第八條積極參加市、縣組織的學法用法培訓及考試,對未參加培訓考試或考試不及格的,限期補考。學法用法培訓考試情況作為單位和個人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第九條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年度學法用法述職報告制度,要將學法用法和依法辦事作為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并將其作為年度考核、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jù)。
第十條結合本所實際,科學合理安排全所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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