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燃燒調整總結
鍋爐燃燒調整總結
經組織調試人員、運行人員討論總結,對贛縣項目鍋爐燃燒調整做出如下要求,望各值鍋爐運行人員按要求執(zhí)行:
1.操盤人員要多觀察鍋爐爐排情況,每小時不少于一次檢查爐排及上料燃料情況,針對不同情況調整鍋爐燃燒;
2.因觀察鍋爐拋料在爐排上易成堆,振動爐排周期定為15分鐘一次,運行可跟據(jù)爐排料層情況自行調整振動時間及振動頻率;3.針對現(xiàn)階段燃料含水量較大,播料風不應小于3.8kPa(靜態(tài)試驗為3.2kPa);
4.針對現(xiàn)階段燃料含水量較大,鍋爐燃燒相對穩(wěn)定時前墻下二次風、燃盡風的風壓盡量不小于2kPa;
5.在確保爐膛溫度情況下,增加爐膛前后上二次風量,盡量減少灰的含碳量,爐膛溫度達到700度以上時酌情增加二次風;6.準備好備用料堆(碎木片),作為出現(xiàn)因上料故障時保障鍋爐燃燒平穩(wěn)
7.關注料場上料情況,每個值不少于兩次到料場巡查燃料情況,盡可能確保本值燃料的一致性;8.在晴天時,盡可能的多將燃料進行晾曬;
國能贛縣生物發(fā)電有限公司生產部
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鍋爐燃燒調整總結》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鍋爐燃燒調整總結: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chuàng)作。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