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審計局在黨工委、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圍繞管委會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管委會各項工作任務,扎實開展審計項目,切實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在規(guī)范政府資金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詳細認真制訂年度審計計劃
根據管委會及組織部的要求,制定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年度計劃。針對年度審計項目多、任務重的實際情況,具體研究確定了每個項目的時間節(jié)點及完成時限,落實審計組長、主審責任人和其他審計人員。并明確了年度重點審計項目,在時間、人員上予以重點保障。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方面,通過調查準備、征求意見,把事關民生工程和容易出錯的高風險環(huán)節(jié)列入審計重點。
(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做好財政財務審計和專項審計
上半年,完成了教育資金專項審計、梅墟街道財政財務收支和相關主要領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原新城資產經營公司相關領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項目,正在實施新城市政環(huán)境服務公司相關領導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1、教育資金專項審計項目。在客觀評價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的總體財政投入、教育財政財務管理情況的基礎上,對發(fā)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相關審計建議和意見,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重視。
2、梅墟街道審計項目。年初根據新的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調整本次審計范圍,將涉及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人數調增到三名同志,同時把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年度延長一年。對于所涉及的相關年度,重點加強了對公務支出、公款消費等內容的審計。
3、原新城資產經營公司審計項目。該項目是去年我局會同組織部對以往年度遺漏未審的國有企業(yè)離任領導安排實施的審計項目之一。審計中積極溝通聯系被審計單位和個人,保證了審計的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
4、新城市政環(huán)境服務公司審計項目。目前該項目已經實施。這是我局首次對二級國企領導人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將作為重點實施項目之一,研究探索政府加強對二級國企監(jiān)管途徑。
(三)加大力度推進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
上半年,累計審結概算、招標控制價及竣工決(結)算項目97個,審結項目總投資298008萬元,核減總投資14195萬元,完成文體中心等2個項目跟蹤審計,項目概算總投資48900萬元。
1、概算審計。組織實施概算審計項目18個,送審總投資192882萬元;完成濱江安置房四期工程、臘梅路(萬里學校-院士路)工程等16個項目概算審計,項目送審總投資179310萬元,審定項目總投資167690萬元,其中核增3435萬元,核減15055萬元,凈核減11620萬元。特別是在濱江安置房四期工程概算審計中僅一項目就核減投資9000余萬元,有效地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招標控制價審計。組織實施招標控制價審計項目32個,送審總造價87094萬元;完成揚帆路(K0+330-梅墟路)工程、高新區(qū)環(huán)衛(wèi)職工之家建設項目、梅墟新城南區(qū)安置房四期等21個項目招標控制價審計,項目送審總造價73033萬元,審定項目總造價71723萬元,其中核增940萬元,核減2250萬元,凈核減1310萬元,平均糾偏率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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