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財政是市、縣庶政之母,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勢下,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構建市、縣法治財政,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改革、發(fā)展、解紛、維穩(wěn)中的棘手問題,全面提升市、縣財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不僅是依法治國方略在財政管理上的具體體現,也是提高政府理財水平的有效途徑。筆者結合廣西來賓市、縣財政法治當前面臨的挑戰(zhàn),認為以下七項措施,是推進市、縣法治財政建設的有效舉措。
一、領導干部要帶頭運用法治思維去思考和解決問題
當前,來賓市縣法治財政建設面臨如下挑戰(zhàn):財政收支質量和結構有待優(yōu)化;財政管理科學性和民主性亟需加強;預算缺乏權威性和約束軟化;資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財政支出缺乏有效的動態(tài)監(jiān)控;市縣償債壓力較大,財政潛在風險不容忽視;財政依法行政意識依然淡薄等。這些挑戰(zhàn),只有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才有可能得到有效解決,進而激發(fā)內生動力,助推發(fā)展。眾所周知,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理財,理念是根本,領導是關鍵。財政部門的領導干部要帶頭踐行法治理念和增強法治意識,特別是財政部門的“一把手”要有依法理財意識,帶頭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按法治要求領導、決策和管理各個方面,使法律思維成為推進各項工作的基本習慣,引領財政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去思考和解決問題。財政部門領導班子要將法制培訓列入黨組學習計劃,堅持集中學法,堅持民主決策制度,領導干部要互相提醒和監(jiān)督,堅決杜絕破壞法治土壤的觀念和行為發(fā)生。
二、務必編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制度“籠子”
一是堅持立、改、廢并重,出臺、清理和修訂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規(guī)范性文件,出臺與國家、自治區(qū)財政法規(guī)的配套文件,把財政行政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著重從規(guī)范財政管理的議事決策、業(yè)務審批管理、行政執(zhí)法、干部履職用權和機關作風效能行為等多方面完善相關制度規(guī)定。二是建立健全規(guī)范財政行政行為的制度體系,全面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出臺依法行政裁量權、行政考核辦法等管理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政策執(zhí)行、預算資金分配、財政事項管理等方面的財政執(zhí)法行為。三是建立健全財政行政執(zhí)法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梳理財政執(zhí)法依據,整編財政行政執(zhí)法手冊,出臺《財政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實施和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健全有權必有責、有錯必追究的執(zhí)法責任體系,努力在預算編制、預算執(zhí)行、決算、支出效益評價、預算項目管理、資金撥付以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jiān)督方面實現新常態(tài),杜絕腐敗行為發(fā)生。
三、市縣政府要加強對法治財政建設的領導
市縣政府要務實加強對法治財政建設的領導,明確要求財政部門把建設法治財政與完成收支任務擺在同等重要位置,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工作列為財政工作的焦點和方向。一是市縣政府要以公文形式明確要求財政部門把法治財政建設融入日常各項工作、貫穿業(yè)務管理全過程;財政部門要制定出臺推進法治財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納入本部門工作全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設計每階段的創(chuàng)建內容和規(guī)定動作,并具體細化為工作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個內設機構,確保每項工作在具體抓落實中“不掉隊”、“不留死角”。二是市縣政府主要領導要在平時組織推進督導中,堅持定期聽取財政部門“一把手”推進法治財政建設的情況匯報,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難,及時預警、發(fā)現和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偏差。三是引入法治財政建設目標考核,對各責任單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情況,實行歸口格式量化打分,實行年終綜合考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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