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我縣行政權力依法規(guī)范公開運行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權平臺運行情況
自xxxx年我縣行政權力依法規(guī)范公開運行平臺正式啟用以來,我縣行權運行平臺運行事項共計xxxx項。其中:xxxx年錄入xx項、xxxx年錄入xxxx項、xxxx年錄入xxxx項、xxxx年x-x月錄入xxxx項(今年x-x月錄入xxx項,x月錄入xxxx項)。從平臺錄入事項來看,錄入事項與辦理事項嚴重不符,如低保、社保、醫(yī)保等,辦理事項遠遠大于錄入事項;從事項錄入的質量來看,個別錄入事項最基本的內容都未反映出來,應付現(xiàn)象嚴重;從事項錄入時限來看,行權單位基本為事后補錄。
二、行權平臺運行存在的問題
一是行權單位對行權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各行權單位雖然成立了領導機構,落實了分管領導,但未把行權工作列入議事工作日程,沒有定期研究行權工作,對行權辦理事項錄入工作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沒有硬性要求工作人員網(wǎng)上錄入。同時,各行權單位一半以上的分管領導不清楚本單位具體的行權事項,更不清楚常用事項。
二是工作人員行權業(yè)務不熟悉。從行權平臺搭建以來,縣法制辦、縣信息辦多次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因行權單位平時不重視行權工作,具體操作較少,加之主動學習不夠,大多數(shù)單位的工作人員不熟悉行權事項錄入操作流程。
三是行權事項錄入一陣“緊”、 一陣“松”。省、州對行權工作實行月通報制,縣法制辦、縣監(jiān)察局根據(jù)通報情況,多次采取開會、督查、電話催辦的方式要求行權單位落實,個別單位會突擊一下;平時不催辦,沒有一個行權單位主動在行權平臺上錄入辦理事項,大部分單位甚至不把這項工作當作一回事。
四是錄入行權事項“紅燈”報警和“黃燈”預警較多。行權單位對行權工作應付較多,不仔細編制事項流程圖、不合理設置監(jiān)察點,錄入一項、報警一項。同時,在錄入事項時,不按照流程環(huán)節(jié)要求錄入事項辦理內容,也是報警主要原因之一。
五是行權事項辦理“體外循環(huán)”、“事后補錄”現(xiàn)象嚴重。從省到州一直要求行權辦理事項不允許搞“體外循環(huán)”,即行權事項從登記(受理)開始,就要在行權平臺上操作,直到事項辦結,目前沒有一個行權單位按要求進行落實。至于事項補錄工作,也沒有幾個行權單位把辦結行權事項完全錄入到行權平臺上,致使行權平臺錄入數(shù)量較少。
六是沒有進行行權事項動態(tài)調整。今年x月,縣政務服務中心將全省行權事項目錄清單下發(fā)全縣各行權單位,要求對照省上的事項進行調整,便于工作開展。從目前來看,大多數(shù)單位不重視此項工作,只有部分行權單位主動咨詢調整行權事項目錄清單一事。省上行權事項清單增加了一些可操作性的行權檢查事項,但縣上行權單位沒有及時調整,也是致使行權平臺錄入數(shù)量較少原因之一。
七是行權平臺運行不穩(wěn)定。目前,我縣行權平臺后臺服務器放置在縣電信,機房一旦停電,服務器需從新啟動,會耽誤x天左右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強化對行權工作的重視。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要把行權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推進存在的問題、困難。各行權單位要認真梳理出本單位常用事項,保證班子成員、工作人員熟悉本單位的行權事項目錄。行權事項實行實時錄入,做到應錄盡錄,保證辦結的行權事項全部錄入行權平臺。
二是提升工作人員業(yè)務水平。結合省、州關于行權工作的要求,各行權單位要認真學習行權平臺操作流程和行權事項錄入基本要求,熟練操作行權平臺,保證行權事項錄入工作準確無誤。
三是加強監(jiān)督檢查和執(zhí)紀問責。從x月起,對行權事項錄入工作實行月通報制?h政務服務中心將會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法制辦、縣信息辦和縣監(jiān)察局時時開展行權平臺網(wǎng)上巡查和單位督查工作,根據(jù)行權事項錄入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移送縣監(jiān)察局進行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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