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發(fā)現、防范和打擊敵對勢力和“法輪功”邪教組織及非法宗教組織的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特訂本方案。
一、加強學習、統(tǒng)一思想
通過加強學習,提高全體黨員干部對發(fā)現、防范和打擊敵對勢力和“法輪功”邪教組織及非法宗教組織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宗教組織管理、引導得好,其積極作用就會得到充分發(fā)揮;反之,則會帶來消極甚至破壞作用。依法加強對宗教組織的管理,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而又艱巨的任務。當前,我們要注意抓好打擊敵對非法民間組織的工作。那些以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為目的的非法組織對我國社會政治穩(wěn)定構成了重大隱患,危害極大。同他們的斗爭是嚴肅的政治斗爭,關系到黨的命運,關系到社會主義的成敗,關系到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必須認真對待,不斷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敏銳性,充分認識這一斗爭的重要性、長期性和復雜性,時刻警惕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和分裂活動,防微杜漸,堵塞漏洞,全力維護好社會政治穩(wěn)定,決不能掉以輕心。要清醒地判斷局勢,牢固樹立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意識。充分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wěn)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保障。
二、建立健全預警處置機制
建立健全預警處置機制。全體黨員干部要加強社情、輿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嚴格落實情報信息的橫向通報、縱向報告和先行處置制度。做到早發(fā)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切實把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嚴密防范和打擊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
三、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廣泛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
強化政權意識和國家安全意識,嚴密防范和有效打擊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在我單位策反竊密、組黨結社、建立據點,以及插手社會矛盾、蓄意制造事端等破壞活動。深化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斗爭,堅決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防范和打擊各種非法宗教活動。進一步強化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境內活動的管理監(jiān)督。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廣泛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
四、加強民族宗教工作
加強民族宗教工作。嚴格執(zhí)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維護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防止民族、宗教問題引發(fā)社會矛盾。深入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加強愛國宗教團體和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深入細致做好信教群眾的工作,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發(fā)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在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正常宗教活動的同時,必須依法堅決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破壞活動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制止借宗教問題煽動群眾鬧事,擾亂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對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處理。對勾結境外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首惡分子,要從嚴懲辦。
五、嚴厲打擊敵對勢力和“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政治穩(wěn)定
黨員干部要始終站在對敵斗爭的第一線,堅決粉碎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政治圖謀,始終做到嚴密防范、嚴密打擊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活動;嚴密防范、嚴厲打擊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的分裂破壞活動;嚴密防范、嚴厲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非法活動;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利用和針對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活動。決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人員形成組織、坐大成勢,絕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活動形成氣候。我們心須充分履行職責,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滲透顛覆活動。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緊密配合,充分發(fā)揮整體打擊優(yōu)勢。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