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本次調查根據上級要求,成立了縣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牽頭,分管領導指導,業(yè)務人員具體負責與各鄉(xiāng)鎮(zhèn)統計員調查工作的對接。為了將工作做到“實、準”,本次調查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分管統計的領導全程參與,以便更好的體現責任明確制。
近期,**縣統計局按照《2018年四川省人口和就業(yè)統計工作要點關于開展“人口統計調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據“人口變動調查工作調研提綱”,結合2017年人口變動調查工作開展情況,積極思考,為進一步做好2018年人口變動調查工作,籌備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我縣于2018年4月組織開展了人口統計調研工作。
一、基本情況
我縣于2017年9-12月進行了2017年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我縣村196個,社區(qū)31個,共227個,本次調查共抽取3個小區(qū),(分別為甘棠嚴家社區(qū)13小區(qū)、靈巖社區(qū)13小區(qū)、新寧鎮(zhèn)真武功村2小區(qū))。在此次抽樣調查中,三個調查小區(qū)共出生4人,導致我縣出生率2.73‰,而全縣2017年出生人口6216人,出生率10.28‰,因此抽中小區(qū)出生率低具有偶然性。通過本次調查數據顯示我縣戶籍人口60.8萬人,常住人口45.9萬人,少數民族人口712人,外來人口52035人(其中跨省外來人口12330人),外出人口190009人(其中跨省外出人口132222),出生人口6212人(出生率10.28‰),死亡人口3469人(死亡率5.6‰)。
二、工作開展情況
1、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本次調查根據上級要求,成立了**縣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牽頭,分管領導指導,業(yè)務人員具體負責與各鄉(xiāng)鎮(zhèn)統計員調查工作的對接。為了將工作做到“實、準”,本次調查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分管統計的領導全程參與,以便更好的體現責任明確制。
2、加強宣傳。正式登記之前調查指導員和調查員走進社區(qū)、村,懸掛宣傳標語宣傳、發(fā)放《致住戶的一封信》,提高了被調查對象對本次抽樣調查的意義作用、標準時點、調查內容等的知曉率和認知度。
3、“兩員”的選聘及培訓。本次兩員的選騁按照一個調查小區(qū)一個指導員,兩個調查員的原則,共選聘了3位指導員,6個調查員。這些指導員及調查員良莠不齊。有的從事統計工作多年,業(yè)務精通,但PDA操作不甚熟練;有的是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PDA操作熟練,但業(yè)務知識不清。這些原因都給我們的調查工作帶來了及大的挑戰(zhàn),業(yè)務培訓在這個時候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我們針對所有指導員及調查員在10月9日至10日展開了為期兩天的業(yè)務知識培訓,并安排的一天的時間到住戶家里實地演練,努力使這些指導員和調查員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時點、及工作方法。正式調查前安排縣局工作人員到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進行親身指導和解說,務求做到每一位調查員都能熟悉PDA的操作,減少在正式調查當中的出錯。
4、小區(qū)圖的繪制。為了準確繪制地圖,指導員堅持深入調查小區(qū)現場走訪,將公安戶口花名冊與社區(qū)、村居委會的現實地域情況認真核實,細致地劃分調查小區(qū),編好樓房或平房號,從主要方位和地理標志到樓院的單棟住宅甚至到每棟樓房住宅戶數都做到了不重復不遺漏,確保區(qū)不漏房,房不漏戶,準確無誤。
5、編制戶主姓名底冊。為確保正式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好前期準備工作,縣統計局向有關部門收集了分鄉(xiāng)鎮(zhèn)數據,將這些數據與各抽中社區(qū)居委會和村、鎮(zhèn)手上已掌握的相關住戶數據資料認真進行比對。各抽中選小區(qū)居委會調查員在摸底調查期間積極上門摸查住戶各種情況,登記相關住戶信息,提高整個調查工作的效率,在區(qū)限定的時間內完成摸底調查工作、編制好戶主姓名底冊,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PDA錄入上報。
6、“三個確保”嚴把關,做到應登盡登。入戶調查中,圍繞確保不漏一戶、確保家庭情況真實可靠、確保調查表內,項目填寫齊全、規(guī)范、邏輯正確的“三個確保”目標。一是堅持指導員經常督導檢查指導,每天登記調查進度,如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如無法解決馬上上報縣局;二是全方位開展檢查工作,指導員每天對更新數據進行檢查,對有疑問的調查數據,及時讓調查員核查、糾正,仍有疑問的要求調查員再次入戶詢問核實。對調查員上報的空戶,指導員進行不定時、全覆蓋的抽查,確?諔舻恼鎸嵭裕瑢嵤虑笫,不弄虛作假;三是驗收檢查,我們對3個調查小區(qū)、共606戶的居民底冊進行了全面檢查,并組織3個調查小區(qū)的調查員參加互檢會議,互相檢查底冊以及PDA的數據,使登記差錯率減少到最低限度。
7、查遺補漏,核實修改,確保數據質量。我縣也專門制定了相應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在摸底階段、正式登記階段都對數據進行了反復核實和校對。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正式登記的差錯率相較往年減少了。今年改錯期間共出現核實性錯誤6條,邏輯性錯誤12條。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出生人口瞞、漏報主要原因是:
1、計劃外生育的出生人口。這是漏登的重點。這部分調查對象擔心因為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存在超生人口問題,其登記內容會被作為有關部門罰款的依據,而故意隱瞞計劃外的生育人口。并以各種借口應付調查人員,逃避如實登記。
2、非婚生育的出生人口。因非法同居生育了子女,擔心家庭信息被泄露而引起鄰里及他人的非議,顧及輿論對孩子成長有負面影響,而不愿提供真實信息,在登記時隱瞞不報。因為沒有相關部門掌握這部分人口信息資料,無法核實,調查人員入戶登記又得不到真實的信息,導致漏登。
3、出生不久即死亡的出生人口。調查對象回避現實,不愿意主動提起;調查人員又不了解,且入戶詢問此類情況難以開口。于是,一方面調查人員沒敢進行詢問,另一方面,家屬不清楚要提供這部分資料。況且即使得知要進行登記,也可能因為不愿觸及傷心事,會有意回避,造成漏登。
4、居住地不固定的出生人口。有的育齡婦女具有兩套以上住房,而且居住地不固定一處,調查人員上門或是遇到“閉門羹”,或是調查對象以不居住此地、已經在另一地登記為由不提供真實信息。有可能造成任何一處也沒登記,存在漏登。
5、集體戶中的出生人口。集體戶中寄掛戶口的育齡婦女,因為調查人員很難與本人聯系,如若存在出生人口,容易漏登。對于寄掛在單位宿舍多年的“空掛戶”,如果本人已離開該單位,但戶口尚未遷出,無法查準這部分人員是否存在出生人口;對于寄掛在人才市場的“空掛戶”,因無法聯系本人,也不知是否存在出生人口,造成漏登。
6、外來務工人員的出生人口。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強,沒有固定居所、沒有穩(wěn)定工作,變動頻繁,甚至存在大量逃避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或東躲西藏找不到,或提供不真實信息查不準,致使漏登。
7、尚未落戶口的出生人口。尚未落戶的出生人口,有可能是超生,或者是家人沒有及時辦理落戶手續(xù)。有的調查人員會參考戶口簿,見上面沒有出生人口的記錄,戶內又沒有看到嬰兒,沒有現場詢問,而造成漏登。
8、到外地生養(yǎng)的出生人口。由于生育后需要看護,或因工作需要到外地等各種原因,存在本調查小區(qū)育齡婦女到外地生養(yǎng)子女的情況,調查人員若沒有進行詢問,就會出現漏登。
二是習慣把農業(yè)戶口人口統稱為農民,導致農業(yè)從業(yè)人數畸高,二三產業(yè)從業(yè)人員偏少,也導致農業(yè)從業(yè)人員文化層次虛高,年齡結構失真。2017年我縣年末總人口中、0-17歲未成年人、18-60歲勞動適齡人口和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別達到12.6萬人、35.6萬人、10.9萬人,人口總撫養(yǎng)比為66%,比2016年下降2.1個百分點。
三是外來人口信息缺乏可利用的行政記錄。不管是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民意調查,還是公安的流動人口管理,都要求對外來人口實行有效登記管理,但最終都因村居委不想管、管不了而擱淺,沒有全面可供利用的資料,特別是外來租住人口,與社區(qū)居委會基本沒聯系,房東也大多不肯透露租住戶信息。第六次人口普查采取了一些辦法加強外來人口的清查登記,但效果不太理想,僅停留在外來購建房戶,外來租住戶登記依然不健全。
四是農村全家外出人口增多,三五年不見面是常事,見面也很少有時間相互交流,很難獲取在外村民的信息。同時,村民結婚登記、戶口登記、戶口遷移等都不需要通過村居委會,村居委會干部與群眾接觸機會銳減,導致村居民小組長對住戶不再知根知底。
四、建議
一是加強高層協調,獲取戶籍人口信息。戶籍資料是目前人口統計的憑借和依據,缺少了這一依據,不管是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還是年度人口統計都是勞民傷財的。
二是做好組織保障?h鄉(xiāng)要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隊伍,做到業(yè)務熟悉,責任心、進取心強,有搞好人口抽樣調查的信心和決心。要設法調動村組干部的積極性,不管是樣本框的編制,還是樣本村清查摸底、入戶登記,都要充分發(fā)揮村組干部的人緣優(yōu)勢,利用他們情況熟、人緣好來消除居民特別是外來居民的戒備心理,最大限度地取得調查對象的理解支持與配合,要發(fā)揮他們居住近、熟悉附近居民的飲食起居和作息規(guī)律的地緣優(yōu)勢,減少“赴空”的次數,少走彎路,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有利于人口統計的體制機制。一是加強常住人口的應用,把各村居委會的常住人口搞準、搞扎實,為常住人口的應用打好基礎。今后,凡涉及資金分配、項目建設需要村居委會人口數據的,城區(qū)、鎮(zhèn)區(qū)、集鎮(zhèn)村居委會一律只提供常住人口。要多措并舉,強化村居委會的常住人口概念,接受常住人口統計原則,加強對居住人口特別是常住人口的管理。二是建立防范故意瞞報人口的機制,現在村居委會瞞報人口,主要是為了減輕農村合作醫(yī)療的任務,農村合作醫(yī)療是憑農業(yè)戶口繳費,住院后必須憑戶口和身份證報賬,與戶口緊密關聯,不能把統計數據作為分配農村合作醫(yī)療繳費任務的依據,要以公安戶籍人口中的農業(yè)戶口人口為依據分配任務。
四是充分發(fā)揮社區(qū)在人口戶籍管理中的作用。要發(fā)揮社區(qū)在死亡人口注銷方面的作用,滿足社區(qū)對戶籍人口的知情權,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應定期反饋社區(qū)戶籍人口信息,并制度化,滿足社區(qū)開展各項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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