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權力,怎么使用權力,是衡量一個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也是“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要內(nèi)容。面對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tài),掌握權力的領導干部必須心如明鏡、行為端正,真正把手中的權力用當其時、用得其所,才能做到為官有為、干事干凈,不負組織、不辱使命。
一要心存敬畏,認清權力之源。知道權從何來,才懂得權如何用。習總書記反復強調(diào),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干事、為民謀利。然而,有的領導干部對手中的權力存在錯誤認識,認為權力是領導恩惠甚至是個人工具,對權力失去敬畏之心,隨心所欲地運用權力,導致權力滑入偏軌,造成禍害。惟有心存敬畏,才能謙虛謹慎、心有所止、行不逾矩。要敬畏人民,做到永葆本色。時刻牢記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服務人民是有權者的當然責任,必須始終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確保手中的權力更好地服務于民,才能無愧于黨和人民的重托。要敬畏組織,做到恪盡職守。將個人的成長進步融入事業(yè)發(fā)展之中,不搞“小圈子”、遠離“小兄弟”,自覺維護大局與團結(jié),抵御歪風邪氣,恪守忠誠。要敬畏法紀,做到如履薄冰。注重增強法治意識,強化法紀觀念,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畏初始重小節(jié),慎言行不出格,始終踐行依法辦事、依法用權的要求。
二要牢記宗旨,把握權力方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既是黨的根本宗旨,也是領導干部權力觀的正確體現(xiàn)。作為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權力只能用來實現(xiàn)人民的愿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如果以謀私利,就從根本上背離了黨的執(zhí)政宗旨,勢必脫離群眾,遭到群眾的反對。然而當下,少數(shù)領導干部思想認識發(fā)生偏差,個別干部抱怨“為官不易”,調(diào)侃“官不聊生”,更有甚者推崇“做官不為”。這些現(xiàn)象,無不折射出權力觀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正本才能清源,只有在權力觀上準確定位,才能正確對待手中權力。要從思想深處入手,銘記“權力就是責任、干部就是公仆”,堅定宗旨意識,始終做到秉公用權、為民用權,真正將行使權力的價值目標回歸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上來。要從日常工作入手,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抓好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讓人民群眾真正得實惠,特別是作為組織部門領導,承擔著為群眾選好用好干部的重任,更是要把公道正派作為立身之本,堅持公道對待干部、公平評價干部、公正使用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要從深入群眾入手,通過深入基層,真正了解群眾呼聲,真實掌握基層實情,以人民賦予的權力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
三要守住底線,知曉權力邊際。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只有把權力之籠搭建起來,讓領導干部清楚權力使用的“高壓線”、“邊界線”,才能保證權力不被濫用。然而現(xiàn)實中,一些干部對權力缺乏正確的認識,有意無意地使權力使用超越了應有的邊界。有的特權思想嚴重,不遵守黨的民主集中制,不依法辦事,濫用權力,以權壓法;有的假公濟私、以權謀私、與民爭利;有的執(zhí)法不公,搞選擇性執(zhí)法、恣意性執(zhí)法,辦關系案、人情案;等等。這些濫用權力的行為,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給黨的事業(yè)造成了損失。這些行為產(chǎn)生的根源,就在于對權力“底線”認識不清、麻木不仁,對此我們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要加強制度學習,把學習相關制度規(guī)定作為加強理論武裝的重要內(nèi)容,準確掌握各項制度的精神實質(zhì)、內(nèi)涵要求,明確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自覺做到知制度、守制度、護制度。要強化紀律執(zhí)行,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jīng)濟紀律和群眾紀律,將紀律轉(zhuǎn)化為自身的行為規(guī)范。作為組織部門領導干部,還要注意加強對干部隊伍這方面的關愛提醒,對干部在制度執(zhí)行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要做好示范帶動,在提高自身政治覺悟,加強作風建設的同時,自覺抵制各種違規(guī)用權行為,帶動和提升干部隊伍整體形象,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環(huán)境。
四要陽光運行,接受權力監(jiān)督。權力如果缺失監(jiān)督制約,就會導致各種失范失序問題的產(chǎn)生。陽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劑,監(jiān)督是對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只有讓權力運行公開化、規(guī)范化,將監(jiān)督貫穿于權力運行的各個方面、各個環(huán)節(jié),各級干部才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違法亂紀、權力尋租等行為才能無處藏身。要強化權力陽光運行,切實公開權力運行的程序,使領導干部養(yǎng)成在“放大鏡、聚光燈”下行使權力的習慣,杜絕暗箱操作、公器私用,讓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做到有跡可查、有軌可尋。要提升接受監(jiān)督意識,破除思想誤區(qū),自覺接受來自上級與下級的監(jiān)督、黨內(nèi)與黨外的監(jiān)督、組織與群眾的監(jiān)督、社會與媒體的監(jiān)督,將外在約束化為內(nèi)在自律,確保手中的權力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正確行使。要注重聽取群眾評價,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積極、主動向群眾公開工作,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策于民。組織部門在考察了解干部時,也要充分尊重民意,擴大考核民主,把群眾評價作為干部考察的重要指標,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群眾滿意度。
來源:網(wǎng)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chǎn)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