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并聯審批服務工作,暢通市、縣兩級有關部門審批權限之間的行政審批渠道,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努力打造優(yōu)質高效的政務服務環(huán)境,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現就開展市、縣兩級聯合并聯審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及范圍
(一)辦理范圍:需要在市縣兩級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
(二)工作職責:根據項目審批權限,采取市、縣分級并聯,上下聯動的審批服務方式。
一是縣級具備初審權,但大部分核心審批權限在市級部門的項目,由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按照審批權限,根據項目審批需要,組織有關審批部門,開展聯合咨詢答復,聯合預審,聯合審批。
二是縣級具備完整行政審批權限的項目,一般中小企業(yè)涉及到的行政審批基本能夠在當地辦完,需要上報給市級行政審批部門的重大項目,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跟蹤、協(xié)調、督辦。
三是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全市并聯審批工作業(yè)務培訓,同時參照市、縣兩級聯動的方式,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的,經縣政務服務中心報告市政務服務中心后,由縣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召開聯合審批會議,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參加,在市、縣之間建立以行政審批部門為核心的兩級協(xié)調機制。
二、審批流程
項目申請人在項目轄區(qū)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提出申請,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統(tǒng)一接件后,通過系統(tǒng)軟件或落實專人,及時將項目有關資料傳遞到縣級有關審批部門窗口和市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市政務 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接件后,及時將項目有關資料分送到市級有關審批部門窗口,由市、縣兩級有關審批部門進行同步審批,審批結束后,縣級有關審批部門最終審批決定和證件送達縣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市級有關審批部門最終審批決定和證件送達市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由市政務服務中心派專人送達縣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再由縣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綜合窗口統(tǒng)一送達申請人。
三、工作要求
(一)信息共享。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要主動開展審批服務,與項目業(yè)主、有關審批部門加強聯系,實現情況互通,信息共享。
(二)納入綠色通道。對市、縣兩級聯合辦理的項目,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必須納入并聯審批綠色通道,在確保“安全、環(huán)保、效益”的前提下,實行優(yōu)先辦理、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實現項目高效審批。
(三)實行上門服務。根據項目審批需要,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要組織相關審批部門提供上門服務,進行現場辦公。
(四)聯合會商會審。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機構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集項目業(yè)主、有關審批部門召開會議,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對審批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由相關審批部門聯合會商會審,集中解決。
(五)督查督辦。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協(xié)同兩級紀檢監(jiān)察、效能辦等部門不定期組織開展對兩級聯合審批項目辦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人為設置障礙、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門要實行考核通報,并按有關規(guī)定扣減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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